近年来,曾有“净土”美誉的高校不时传出腐败丑闻:采购设备吃回扣、基建工程“暗箱”操作、招生人员索贿受贿,还有学术腐败等等,不一而足。于是,有人惊呼:高校成了腐败现象的高发区。高校真的成了腐败现象的高发区吗?如何正确看待高等教育领域里出现的腐败现象?其根源何在?怎样从源头上防止它?本版试图给您一个比较全面和客观的剖析。
一、高教腐败频曝光
近年来,在广东高教系统几起腐败案被侦破之时,发生在北京、南京、大连、陕西等地高校的腐败案也频频曝光。情况表明,教育领域的腐败案呈上升趋势。有媒体报道,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起。而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有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
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环节,教育腐败与一般性的腐败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作为教书育人的管理、实施者,其腐败的内容与形式与教学活动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其后果很可能是人们对教育这一神圣事业的信仰失落。
与教育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在管钱管物中收回扣、好处费、借创收之名私分正当或不正当收入相比,在招生、保送、攻读学位等环节出现的腐败更容易使人们对教育本身痛心疾首。倒卖文凭,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时的“暗箱”操作,一方面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对知识,对文凭、学位的推崇,对其价值认可的提升,另一方面却因为在追求学位、文凭时的不择手段而使文凭、学位的可信度低了起来,越来越多地给人们造成了只要交钱就能解决文凭问题的不良印象,从而使文凭贬值。
诚然,与其它领域的腐败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相比,教育领域的腐败无论是在违法违纪的金额上还是作案手法上,与一些官场、商场“大鳄”相比,似乎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且犯罪者相对其它领域的腐败者似乎也“单纯”、“老实”一点。如在广东省的几例教育腐败案中,不少人是投案自首的,一些人在交代问题时也比较主动、详尽。
但作为教育部门,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需要用社会主义的思想和道德观念把年轻一代塑造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内部出现的腐败现象,其影响是相当恶劣的。当腐败的手伸向教育,它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将比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容易摧毁一个社会的良心和玷污社会的未来,因为受教育者是年轻的一代。如果他们总是看到:歪风邪气大行其道,歪门邪道更能生存,让他们在漫长的一生中,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如何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和内心的一份圣洁?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千秋万代,教育部门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保持这块“净土”的圣洁,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
二、形形色色犯罪案
高教系统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主要集中在负责招生、颁发文凭和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个人, 作案手法也五花八门。
1.采购设备大吃“回扣”
典型案例要数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主任陈冰峰和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等人收受“回扣”370多万元一案。
此案是如何浮出水面的呢?
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受贿。 经查实,黎利用其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12月至今年2月收受电脑商贿赂3.52万元,拔出萝卜带出泥。黎明芳一案牵扯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名高教系统干部,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