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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7-12-21 22:48:43]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省高校纪工委、市纪委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纪律检查机构。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院党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保证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教学、科研、医疗及党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全院党风党纪状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顿党风党纪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学院党委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协助学院党委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并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民主法制等宣传教育。配合组织部搞好干部的考核工作。

    五、依照权限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协调和监督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实施党内监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下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和纪律检查。参与招生录取、接收毕业生考核、大型基建项目招投标及大宗物资采购等监督工作。

    七、检查和处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对党员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分级办案的原则给予指导。对处理的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委及上级纪委汇报。

    八、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内外群众对我院党组织和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揭发、控告及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九、组织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抓好纪检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使纪检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时俱进。

    十、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和修改我院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规定,制定工作计划。

    十一、做好本部门文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等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院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十三、指导各基层党委、总支和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版权所有: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电话:0452- 67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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